全民申請幼稚園 學券
最近,有家長問了一些有趣而頗為深入的幼稚園 學券 應用問題,值得與大家分享。以下「趙」為本人,「家」為家長。
家:今年的幼稚園 學券 計劃由七月改為九月,為甚麼要改?
趙:據聞去年七月申請,是因為第一年,不知道有多少人申請,所以提早,今年有了去年經驗,知道九月也可以應付,所以改了月份。
家:如果我決定報私立獨立幼稚園,是否不用申請 學券 ?
趙:理論上是,因為那張 學券 計劃證明書只會在有 學券 的幼稚園有效,在沒有 學券 的私立獨立幼稚園(私幼)是無效的。但香港的私立獨立幼稚園也不是讓家長話入就入的,萬一孩子面試時狀態低沉,申請私幼全部失手,孩子便沒有書讀了,奉勸家長替孩子申請多一兩間比較易入的「隱世」資優 學券 幼稚園(學幼),作為後備,亦即是說,就算決定報私幼,也替孩子申請 學券 ,有備無患也!
下頁:分析學券使用問題
家:好了,如果我替孩子申請了 學券 ,第一年他入了私幼,但第二年卻轉入學幼,我想問,一、我是否要在第一年退還學券給學生資助處,二、我的學券由第一年計算還是第二年計算?
趙:第一題的答案為,家長不用退還 學券 ,自己保存,以備後用;第二題的答案為, 學券 由你申請那一年起計,你在第二年用 學券 便是由第二年起計,即你只可用兩年,第二和第三年。
家:如果我替孩子報讀的幼稚園,第一年是 學券 幼稚園,第二年卻轉為私立獨立,我要替孩子轉校,另找一間學幼,還是可在原校就讀,繼續用 學券 呢?
趙:好問題,如果孩子持有 學券 ,第一年讀一間 學券 幼稚園,第二年該幼稚園轉為私幼,根據指引,孩子不受影響,仍可留在原校繼續領取學費資助,直至他離開該幼稚園為止,即是說,不用另找一間有學券幼稚園。
家:如果我的孩子要重讀,怎樣用我的 學券 呢?
趙:原則上,學券從發出那一日起,可以用三年,如果你的孩子重讀一年,即是幼稚園要讀四年,家長便要替孩子交第四年的學費;如果孩子重讀兩年,家長便要替孩子交第四和第五年的學費了!
家:最後,萬一我忘記替孩子申請 學券 ,又已經開學了,還可以向學生資助處申請嗎?
趙:可以,不過由申請至發出學券要大約兩個月,家長便要在收到 學券 前,替孩子交那兩個月的學費了!所以我主張,有理無理,九月替孩子申請 學券 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