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凶宅|港媽獲派天晴邨單位感驚喜 翻查竟是凶宅上吊而亡 一原因拒絕
公屋凶宅|獲派天水圍天晴邨 前屋主竟上吊而死
日前一位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中分享,獲派天水圍天晴邨的公屋,單位位於晴碧樓,該單位的月租(包括差餉)為$1,897元。信上面有寫明單位內有特殊情況,可參閱附頁以了解情況。
事主上網一查發現原來是凶宅,而且是吊頸而死。資料上顯示:「一名女子於中午12時許在上址一單位內吊頸自殺。」時間為2012年11月。
事主指知道有特殊情況:「但估唔到佢玩到吊頸咁大。」事主指自己是3人申請家中有兩個小朋友,因此不會考慮。即使搵師父作法,也擔心會影響到小朋友。
這名港媽指:「女人自殺,通常為情,搬左入去,見你成家咁開心,唔搞大既都搞啲細,加上我女有陰陽眼,一定無日安寧。 」
事主並沒有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但仍然獲派事故單位。網民笑言當局甚至在7月14日出信給事主。由於事主並非在「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之列,因此在特殊情況下即使拒絕也不會計算在三派之內。
網民意見大不同,有人認為有需要可以接受房屋,更舉出住在凶宅的例子,指自己多年來都相安無事:
「如果係我就要,怕什麼你又沒害佢,冤有頭債有主。」
「我屋企住梗嘅就係,向東好大太陽,所以都無問題。」
「我特快住左9年,又係吊頸。」
但亦有網民持相反意見:
「上吊需要好大嘅勇氣,可想而知佢生存受到幾大委屈。」
「雖然話邊度都死過人,但屋企內吊頸比跳樓得人驚……」
「自然身故就會考慮, 吊頸就真係怨氣好重。」
公屋兇宅|特快公屋編配可享租金寬減
根據房屋署資料,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享有租金寬減,寬減視乎單位有效空置期而定。此外,在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不可申請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計劃。
申請者接受自選單位的編配,在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另外申請者於揀選單位後須即時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在自選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首三年內不可要求調遷。但若有任何經有關部門/機構證實的特殊情況,或調遷源於房屋署要求的理由,則可獲酌情處理。
申請者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編配公屋單位,在公屋單位首次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將不合資格申請購買「綠表置居計劃」(簡稱「綠置居」)單位。
詳細資料: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