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條例詳情+投訴方法|深受樓上噪音困擾 荃灣居民鐵鎚敲天花回擊
噪音投訴|投訴溝通無改善 忍無可忍反擊
最近有荃灣網民在「樓上噪音苦主大聯盟(香港)」中分享自己深受噪音問題滋擾。事主指近日每天由朝早9時開始,樓上一直發出噪音,甚至半夜會被吵醒。噪音包括跑來跑去、大力掉東西列地下、大力閂門、拉枱櫈。
樓主表示明白可能是疫情之下,小朋友無法外出,但是噪音實在非常困擾,維持多個月更影響睡眠。樓主曾向管業處投訴,亦曾上門對質,唯對方認為是樓主不體恤小朋友。
後來樓主在網上分享事件後,曾經獲樓上回覆,對方有一名兩歲女兒,表示如有製造噪音的情況,身為媽媽一定會阻止,亦承諾會購買地墊以減低屋內噪音。不過在得到回應後只短暫改善了幾天,更疑似刻意報復,製造更多噪音,令樓主決定報復。
樓主用鎚仔敲打屋企天花,希望以此反擊。從貼文中可見天花敲到爛晒,甚至油漆已經剝落。其後樓主更貼上牆貼,防止出現跌灰情況。樓主表示「依家天花我唔要了,一齊裝修,樓上終於識停了。」終於令對方正視問題。
噪音投訴|鄰居噪音投訴2大步驟
如果確定是鄰居在家中發出的噪音,想要投訴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Step 1:錄下證據
屋企住所出現噪音滋擾,可以先用錄音或錄影的方式留下證據紀錄下來,除了錄音以外亦要抄下發出噪音的時間,懷疑發出噪音的地方等,在投訴時作參考之用。
Step 2:聯絡房屋署/管理署
住在公屋的住戶,可以聯絡房屋署,對方會派屋邨職員調查,到場了解情況。投訴成立以後,屋邨職員會對相關住戶作出口頭或是發信警告。如果滋擾持續,相關住戶將會被扣5分。
私樓住戶可以向大廈管理處尋求協助,務求直接解決問題。不過,如問題未得以解決,可以把事件轉交警方,以便即時採取執法行動。
樓上噪音|最高罰款一萬元
房屋署方面的《噪音管制條例》有明確管制,住屋以及建築噪音。條例第4條主要用以管制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屬這類性質的擾人噪音。條例第5條賦權則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冷氣機等噪音。
觸犯條例者會被控在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嘈音(鄰近環境嘈音),可被判下最高罰款一萬元。
噪音管制條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