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工作3年一直盡責 離職前變較懶散 僱主:曾想興司問罪|附外傭最低工資
外傭離職前變得懶散 原打算興師問罪
事源這位僱主有移民的打算,原打算在離港前一個月才通知完約,但最後忍不住提早通知了工人姐姐。僱主亦十分為外傭打算,提議可為其介紹工作,但工人姐姐希望自行聯絡相熟的Agent。
不過在通知工人姐姐以後,這位媽媽僱主接到老爺奶奶對外傭的投訴。指外傭最近變得比較懶散,以往有做開的打掃最近做少左,希望事主可以和工人姐姐聊聊。經兩大長老一說,事主亦比較在意。
除了老爺奶奶的投訴以外,事主本身其實亦有注意到工人姐姐的變化。事主指真的不致於亂糟糟,但有些較為明顯的灰塵例如冷氣機隔塵網、燈槽上的積灰、窗戶上的水積等,都有一段日子沒有清理乾淨的。後來更見到海棉刷頭上竟然有黑色霉點,言詞間事主認為工人姐姐在辭職以後,對工作變得敷衍,變得較hea。
本身這位媽媽僱主打算興師問罪,冷靜下來以後,認為在過往3年工人姐姐都十分稱職,照顧兩個幼兒用心用力、話頭醒尾、從不計較放假都幫我手執乾淨打完仗既客廳,決定不要放大一件小事,祝福對方日後生活平安幸福。
外傭|網民:好來好去最好
網民在看到貼文以後,紛紛留下不少意見,有人指希望事主可以將心比己,表示一般打工仔在遞信以後,在工作上也會不這麼上心:
「將離職 或將退休,心情心態也不同以前。」
「最後一個月先至懶算數啦!我嗰個懶足5年呀!如果唔係疫情神早換咗啦!」
「其實工人姐姐如果受僱期間感受到被雇主尊重,佢自然會做得開心,且會想一直續約。」
「怪責佢有用咩,好嚟好去算吧啦。」
外傭|最低工資每月約$4,600
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630元。此外,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該膳食津貼將由為每月不少於$1,173元。
僱主如需要和外傭終止合約,需要給予外傭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以及其他與終止僱傭合約相關的款項,包括:
.任何尚未發放的工資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有薪假日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其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指定須支付外傭的款項,例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膳食及交通津貼等。
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如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
勞工處相關資訊: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