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公屋|輪候8年一家三口終獲配彩虹邨公屋 260呎嫌細難間兩房:骨中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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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邨公屋|香港絕大部分人都面對上樓問題,但亦有不少人會嫌棄單位太舊,或是太小。日前一名港女在小紅書上發文控訴,指自己獲派一個只有260呎,位於彩虹邨的單位,將單位形容為「骨中骨」,狠批一家三口連兩間房都無法間出,認為太舊太小。而一家三口已輪候8年,貼文引起不少人討論,意見兩極。
彩虹邨公屋|彩虹邨260呎:骨中骨!
發文事主指出在輪候公屋8年後,一家三口終於收到配房通知書,首派為彩虹邨丹鳳樓一個單位,該單位的月租(包括差餉)為$1,544元,租約由2022年6月28日開始正式生效。
單位面積為260呎,面積較小令事主相當不滿,直言對一家三口而言過小,認為連兩間房都間不出,覺得無法接受。直指最少都應該派290呎:
「又舊又小,骨中骨,無法理解!」
即使租金低廉,事主亦表示寧願要更大的單位:「想到以後還是要住那麼小的地方,感覺好崩潰。」表示只要多30呎即290呎肯定會接受,因為一住就是很多年,怕會很難做到兩間房。
網民反應兩極部分認同260呎的單位的確太小,公屋目前有三次分派機會,建議事主可以等二派。也有網民分享家人的經歷,指280呎左右也可以間到2間房,再派可能會大點,但是交通地段就沒這麼好。
其他網民則認為,彩虹邨交通十分方便,應該接受:
「彩虹邨交通咁方便都唔啱,買私樓吧!」
「有人恨都恨吾到,可以俾到市區重想點吖,嫌棄細申請大嶼山。」
「彩虹村唔要,咁去彩虹橋啦。彩虹橋唔錯㗎……」
「為甚麼260呎不能間2房?」
「係細啲,但大家都係咁大。」
「彩虹邨除咗舊之外,乜都正。」
彩虹邨公屋|公屋單位面積分配準則+面積
現時,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平均每人不少於7平方米室內樓面面積(居住面積)的標準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
目前公共屋單位主要分為四款,包括:
- 面積為 14.1至 14.5平方米供一或二人的單位
- 面積為21.4至22.0平方米供二或三人的單位
- 面積為30.2至31.0平方米供三或四人的單位
- 面積為35.0至36.1平方米供四或五人的單位
相關資料:按此
網民對港女的控訴有甚麼反應?
網民反應兩極部分認同260呎的單位的確太小,其他網民則認為,彩虹邨交通十分方便,應該接受:「彩虹邨交通咁方便都唔啱,買私樓吧!」、「…詳情請看
公屋單位面積有甚麼分配準則?
目前公共屋單位主要分為四款,包括:
1.面積為 14.1至 14.5平方米供一或二人的單位
2. …詳情請看
撰文:Billie圖片來源:shutterstock、photoac、freepik、google map 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