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費|親戚代班亂派膠袋被罰二千小店難負擔 網民批不近人情
膠袋徵費|突然被罰款 可能白做幾日
事源有位阿姨在街市開鋪,小本經營賣阿婆衫, 網民指一直都是苦苦支撐。這幾天有親戚去鋪頭探班,在店主的午餐時間幫忙代班。
過程中有某個政府部門放蛇扮買嘢,代班親戚在不知就裏下,用膠袋為顧客裝起貨物,但是沒有收取膠袋徵費的費用。一會兒後,政府人員就向親戚發出$2,000元的罰單,任憑親戚如何解釋,執法人員只說:
「你可以唔交,然後上庭等官判,但如果輸咗就罰多幾倍!」
發文的網民指對小本經營的店鋪而言,$2,000罰款已經是幾天的營業額,並非一個小數目。網民明白親戚有一定責任,但想了解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通容,店主可以提供證明,例如商業登記等證明該親戚並非員工。
事主狠批執法人員只按規則做事,沒有任何意見,只是不斷強調「上庭講」,令小市民不敢搏。網民留言都十分同情店主,但大部分人的意見,是政府並不會通容:
「通唔通融就睇個官點判,政府啲人就點都開單交數。」
「街市每月租金好似幾百至千幾蚊。」
「要阿姨個親戚俾。」
「真係咁多巧合? 啲公職人員每日每分鐘睇實呢檔嘢,等檔主親戚坐低,檔主去買飯嘅時候嚟放蛇?」
原文:按此
膠袋徵費|於21天內以書面方式抗辯
收到食環罰單可以點做?罰單背面清楚寫明「如你沒有按照繳款通知書繳付罰款,亦沒有通知環境保護署署長你意欲就該罪行的法律責任提出抗辯,則可能被判處附加罰款。」就事主提出的個案,如果想要抗辯可以在繳款限期即21天內,應向環保署以書面方式抗辯,之後再上庭。
至於是否有罰少啲的機會?定額罰款的金額為量刑起點,因此即使在庭上認罪求情,亦不可能減少罰款,更要多付堂費;如果抗辯輸了,有機會需要提交雙倍的罰金加上堂罰。當然,如果抗辯獲勝,則不需要付款。
參考資料:按此
膠袋徵費定額罰款2,000元
就膠袋徵費措施,如環境保護署有理由相信某人在出售貨品時正犯或已犯以下罪行:
(i) 未有就直接或間接向顧客提供的每個塑膠購物袋或經預先包裝的每份為數10個或以上的塑膠購物袋,向顧客收取不少於5角的款額;或
(ii) 向顧客提供回贈或折扣,以直接抵銷直接或間接向顧客提供的每個塑膠購物袋或經預先包裝的每份為數10個或以上的塑膠購物袋,向顧客收取的款額或其任何部分;
環境保護署可向該人(賣方/零售商)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要求該人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
環境保護署亦可能透過刑事訴訟程序提出檢控,以處理嚴重 (例如重複或有系統性) 的違規行為。違規者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元,其後每次被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
參考資料: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