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闖大學籃球場跳廣場舞 被學生撞到骨折即要求賠錢 判決結果令人搲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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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空曠的地方,都不難找到大媽的蹤影,她們喜歡成群結隊播著音樂跳起廣場舞。早前,一名湖南67歲大媽為了有地方跳廣場舞,和朋友夜闖大學籃球場。籃球場上同時有學生正進行訓練,學生在射球時因球彈出框後落地,意外彈向大媽們的位置。20歲的大學生上前追逐籃球時無意撞向大媽,令大媽骨折。大媽事後向學生及學校提告,竟要求賠償20萬人民幣。
大媽闖大學籃球場跳廣場舞 無視學生打籃球終自討苦吃
湖南邵陽一名67歲姓咼的大媽是當地一學大職員的家屬,一個晚上8時許,她和朋友到大學籃球場上跳廣場舞;在籃球場內有大學生正在打籃球,因籃球彈出籃筐後落到正在跳廣場舞的大媽們附近,並繼續彈向大媽們的方向,20歲姓施的大學生上前追逐籃球時脫手,繼續追球時意外撞向咼大媽。
學生追球撞倒大媽導致骨折 大媽被判應承擔6成責任
咼大媽入院經診斷後,證實左側股骨脛骨折,九級傷殘。咼大媽於是向學生及學校作出民事索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0萬人民幣(約22萬港幣),湖南高院認為,咼大媽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籃球場是體育訓練場所,而非休閒娛樂活動場地,當時她知道有大學生正在打球,卻忽視籃球作為對抗性運動帶來的風險,選擇繼續在籃球場上跳廣場舞,應視為自甘冒險的行為,應自身承擔60%的責任。
學校、學生分別被判要負上部分責任
另外,被索償的大學作為體育場地的建設者和管理者,放任大媽們繼續跳廣場舞,未有採取積極而有效的措施勸離,致使事件的發生存在一定的過失,應承擔30%責任,賠償6萬餘人民幣(約6.6萬港幣)。至於意外撞倒咼大媽的施同學,同樣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大媽們已佔用部分場地跳舞,而且籃球經落地緩衝後再次彈起,落入人群的危險性已較輕微,但他控球不果,不顧撞上大媽們的風險,繼續隨籃球運動意欲追球致使撞上咼大媽,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應承擔10%責任,賠償2萬餘人民幣(約2.2萬港幣)。
網民戥大學生無辜
判決引來網民嘩然,難以理解在籃球場打球的學生追球有何責任可言,「學生真的很無辜」、「大學生無責任哩」、「欺負學生不敢拿她怎麼樣,有種去馬路跳」、「籃球場是用來打籃球的,不是給大媽跳廣場舞的」、「這不是訛詐是什麼呀」。
圖片來源:微博@邵陽市大祥法院、Netflix《壞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