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捱撞後聲淚俱下「話畀爸爸聽」家人揭囡囡傷勢 的士司機4日後突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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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日發生一宗令人震怒的交通意外。一名八歲女童在過馬路時不幸被一輛新界的士撞倒,不過涉事司機事後未有停車處理,而是選擇逃離現場,引來全城關注,
交通意外事發經過
這宗交通意外發生在位於上水寶石湖路與寶運路交界處,事發於上周六(6月1日)上午11時02分,一輛的士在上水寶石湖路行駛時,未按指示只可右轉,而是直行。此時,一名女童在行人綠燈閃動時穿越馬路,不幸被的士撞倒,隨後的士未有停車, 更即時離開現場。
事發後,雖然該名被撞倒的8歲女童能自行起身,但身上多處受傷,包括頭部、手腳擦傷及牙齒受損。現場有目擊者途人即上前協助女童及報警,從片段中顯示,受傷女童在地上坐著哭泣,並表示要「話畀爸爸聽!」,旁邊有市民安慰她說:「小朋友你等一陣,你爸爸應該好快到。」
家長上載傷勢照片
女童的家長於前日(4日)上載了女兒的傷勢照片,照片中女童身體多處瘀傷,額頭和雙膝有明顯傷口,手部亦有受傷,其中一隻門牙更甩掉。家長在社交媒體上感謝市民的關心,並提到「知道有好多人關心小妹妹嘅近況同埋傷勢」,又表示「相信大部分人都同我哋一樣,想快啲將當日嘅司機繩之於法」。受傷女童經治療後,於同日出院。
同時表示警方正在積極調查此事。據悉,涉事的士可能使用了假冒的車牌,進一步增加了案件的複雜性。
56歲司機涉六項罪名被捕
經調查後,警方懷疑涉事的士使用假牌,最終確認涉事的士套上一套不屬於該車輛的車牌。其後又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終於在前晚(4日)在粉嶺圍停車場找到涉事的士,並證實是一輛沒有登記的車輛。警方迅速鎖定涉事司機身份,並展開追捕。
今天(5日)凌晨時分,一名報稱商人的56歲涉事姓蔡的士司機,懷疑得悉事敗後前往上水自首,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使用虛假文書」、「駕駛沒有登記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被捕,該名司機正在上水警署接受扣查,大埔警區重案組正負責此案的進一步調查。據報,該名司機駕駛的車輛疑似使用了假車牌。
圖片來源:網上車cam片段截圖、FB群組圖片資料或影片來源:原文刊於新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