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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兒慘遭侵犯3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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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一名父親,對親生12歲女兒先後侵犯315次,時間長達7年,期間毆打和威脅女兒。直到去年2月底,女兒無法忍受不倫關係,向表姑哭訴,才揭發事件。惟其父被捕後,辯稱「兩人都是自願的,他與女兒感覺像是情侶關係」。

撰文:TLY | 資料來源: | 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12歲女兒慘遭侵犯315次

事發,父親和母親離異後,女兒跟著爸爸同住,2012年9月開始對其施暴,第一次車載她到停車場,強迫與自己發生性行為。往後7年,他不顧女兒強力反抗,每周侵犯對方1至3次。父親曾毆打和威脅女兒,在外欠下的債務,就會改由祖母負擔。

直到去年2月,女兒無法忍受不倫關係,不再啞忍,向表姑、祖母哭訴並報警。她更留有遭父親侵犯後,擦拭的紙巾作證據,警方證實驗出父親的DNA。

警方拘捕父親,他辯稱「兩人都是自願的,他與女兒感覺像是情侶關係」。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提起訴,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必學自我保護法

1) 教導子女清楚認識男女私人部位(胸部、臀部、陰部及陰莖)的位置,而且這些部位應該要用衫去保護,不容別人隨便觀看及觸摸。

2) 提醒小朋友,萬一遇到任何人要看或觸碰他們的私人部位,應該大聲嗌「唔好!」,並盡快離開,逃到安全地方,及將事情告知可信任的大人。

觀察行為表現

通常兒童受到性侵犯,事後都會感到非常驚恐;又或遭侵犯者恐嚇,未敢將遭遇告知家長,家長或可從一些外顯行為,察覺小朋友是否曾有不快經歷。

生理上

1) 經常無故感到身體不適,如頭痛、肚痛及胃痛等

2) 經常失眠及發惡夢

3) 害怕別人接觸自己的身體

4) 飲食失調,無故暴食或厭食

心理及行為上

1) 情緒怪異,沉默寡言

2) 行為倒退,如尿床等

3) 抑鬱、焦慮、自卑

4) 對別人失去信心

5) 學業成績倒退

如家長發現子女有上述的異常表現,懷疑是遭受性侵犯,在引導子女說出原委前,應先保持冷靜,因為過份激動會令小朋友誤以為自己「做錯事」,反而不敢坦承相告。另外,受到性侵犯的小朋友,本身已承受很大的創傷,他願意說出來是需要很大的勇氣,所以家長必須對他予以嘉許,並抱持絕對信任的態度,主動給予安慰和鼓勵,令小朋友感受到父母的保護及安全感,這一步對孩子將來的心理康復,是非常重要。

尋求協助

萬一確認子女受到性侵犯,家長應即時向專業人士或機構求助,如學校社工,而社會福利署各分區轄下,都有一個「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可向市民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安排心理學家、入院,及向警方求助等。而坊間亦有不少非牟利機構,可提供相關的援助,如護苗基金、防止虐待兒童會及家計會等。

家計會資源庫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簡稱「家計會」)有很多與性教育相關的教材,家長不妨利用這些資源與孩子談性。當中「家計會賽馬會青Zone」有互動遊戲和展品,並設置親子角及資料圖書館,成為會員的家長可以借閱圖書,購買相關教材亦可。
詳情:www.famplan.org.hk

其他相關機構

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 電話:2835 2733

護苗基金 電話:28899933

防止虐待兒童會 電話:2755 1122

家計會 電話:2575 4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