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童遭堂舅父性侵 家族旅行釀慘劇
撰文:Sunday Kiss
家族旅行遭堂舅父性侵
事件發生於去年2月16日,事主與數十名家人一同前往泰國曼谷「家族旅行」。行程最後一晚,事主被安排跟表哥、表姐及胞妹等人同住一間酒店房,怎料釀成悲劇。
當晚凌晨三時,被告突然來到事主房間,閒聊片刻後留在同房與事主同睡一床。在事主熟睡後,被告突然親吻事主,事主發現後便背著被告睡覺。不久,被告突然解開她的胸圍,開始摸她的胸部,並伸手摸事主的臀部及用手指插入其陰部,使事主感到疼痛不適。
事主指感覺到被告用性器官磨擦她的臀部及插入她的陰部。當時事主感到很害怕及疼痛,但不敢作出反抗,她曾細聲表示「唔好搞」,並強迫自己繼續睡覺。在驚醒後,被告發現自己背後濕了一片,並立刻喚醒同房的表姐,指出遭被告侵犯過。
事後,事主在洗手間發現自己的褲子上有一些黏稠的液體,而她肯定並不是經血。回到床上,事主指被告仍想摟著她,她唯有用腳踢醒表姐,表姐心知不妙,主動把事主及被告隔開。
事主在翌日向表哥提及遭被告性侵,但反被表哥質疑只是惡作劇。事主擔心道出事實會破壞家人感情,於是只好向好友訴苦。怎料,在返港當天,被告再次挑釁事主,並問事主:「點呀?噚晚正唔正呀?」。
返港後,事主跟好友及男友哭訴,男友見事態嚴重,聯絡事主母親告發事件。母親見狀立刻收起事主外遊時的衣物作證據,其後被告曾發訊息予事主指:「對唔住,無諗過會對你做出咁嘅事」。母親後來曾質問被告並與其他親友商量事件,但由於被告否認,母親最後報警處理。
最後,警方化驗報告發現事主的褲子上沾有被告的精液。
被告現年26歲,報稱無業,他被控兩項交替控罪,分別為強姦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和非禮。被告今天在庭上承認了非禮罪,但否認強姦及與被告非法性交。控方在審訊時提醒陪審團,即使陪審團相信事主是自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可是,法例指出16歲以下兒童不能同意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因此在這情況下仍須被裁定交替控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