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童與30歲鄰居父女戀 母親得悉後憤怒控告

9歲女童與30歲鄰居父女戀 母親得悉後憤怒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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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出生單親家庭、曾離家出走的中二 台中少女,竟被母親發現在9歲時與30歲鄰居叔叔日久生情,開展「超友誼關係」,並於4年間發生278次性行為,鄰居叔叔終被判刑8年帶期徒刑。

撰文:JK | 編輯:Chloe | 資料來源:《聯合報》| 圖片:Thinkstock

9歲女童與30歲鄰居叔叔「戀愛關係」

台中一名中二少女2年前離家出走,後被尋獲,母親卻無意間得知,女兒9歲就讀小學3年級並被寄養在外公家時,竟與住在隔壁的30歲叔叔日久生情,不僅成為男女朋友還進一步發生關係,少女母親得悉後決定控告30歲男。台中高分院裁定,2人在4年內共發生278次性行為,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30歲叔叔有期徒刑8年。

女童自小缺乏父愛

根據台灣媒體報導,少女出身單親家庭,但母親2012年因工作忙碌,無法照顧她,少女當時9歲,便將她交由外公照顧,由於女童自小缺乏父愛,而隔壁的叔叔常常帶其出外遊玩,長期相處後竟對叔叔產生愛慕之情,2人還成為男女朋友。

對話紀錄成證供

2人交往持續了4年,直至女童去年度升讀中學因離家出走並被尋獲時,女童母親的男友告知並揭發事件,母親感震驚後報案。法官根據母親提供的「叔叔和平女童的電話通訊對話紀錄」,發現2人交往期間的性交次數達到1週2次,4年來合共有278次。

和解減刑

一審時,30歲叔叔因犯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後來叔叔道歉並賠償60萬元,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法官考慮到男事主有悔意,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