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衞指引 1歲或以下幼兒不可接觸電子螢幕
撰文:TLY | 資料來源:世界衞生組織 | 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世衞指引 1歲或以下幼兒不可接觸電子螢幕
WHO發表《為了健康成長,兒童需少坐多玩》的報告中,5歲以下兒童的身體活動、久坐行為和睡眠不足,影響可致成年期,導致每年有500多萬各個年齡組的人死亡。目前,23%以上的成年人和80%以上的青少年身體活動不足。
報告建議,1歲或以下的幼兒不要接觸電子螢幕,而2至5歲的兒童每天不應使用超過1小時電子螢幕,時間愈少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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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不足1 歲)
每天多次以多種方式進行身體活動,特別是通過互動式地板上游戲;多則更好。對於尚不能自主行動的嬰兒,這包括在清醒時每天至少30 分鐘的俯臥位伸展(肚皮時間)。
受限時間每次不超過1 小時(例如手推童車/嬰兒車、高腳椅或縛在看護者的背上)。
不建議屏幕時間。坐著時,鼓勵與看護人一起閱讀和講故事。
保持14-17小時(0-3個月大)或12-16小時(4-11個月大)的優質睡眠,包括打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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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歲的兒童
在各種強度的身體活動中花費至少180 分鐘,包括中等到劇烈強度的身體活動,全天分佈;多則更好。
受限時間每次不超過1 小時(例如手推童車/嬰兒車、高腳椅或縛在看護者的背上),也不可長時間坐著。對於1 歲兒童,不建議久坐不動的屏幕時間(如看電視或視頻,玩電腦遊戲)。
2 歲以上兒童,久坐不動的屏幕時間不應超過1 小時;少則更好。坐著時,鼓勵與看護者一起閱讀和講故事。
保持11-14 小時的優質睡眠,包括打盹、有規律睡眠和喚醒時間。
3-4 歲的兒童
在各種強度的身體活動中花費至少180 分鐘,其中至少包括60分鐘的中等到劇烈強度身體活動,全天分佈;多則更好。
受限時間每次不超過1 小時(例如手推童車/嬰兒車),也不可長時間坐著。
久坐不動的屏幕時間不應超過1 小時;少則更好。坐著時,鼓勵與看護者一起閱讀和講故事。
保持10-13 小時的優質睡眠,可包括打盹、有規律的睡眠和喚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