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對模範父母 向火爆情緒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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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某幼稚園有位神憎鬼厭的媽媽,大家背後都稱她為「火遮眼」。因她事無大小,總要把老師或其他學生的家長,當作出氣袋一樣,罵個狗血淋頭才痛快。
學期剛剛開始,幼稚園內外又有人受罪了。事緣學校有個孩子A,在體能課中不小心撞倒了「火遮眼」的女兒,令她的膝蓋擦損。「火遮眼」的女兒倒有很大的器量:當孩子A向她道歉,她即時原諒他。在場的老師看見兩位小朋友,能迅速解決問題、忘記「過去」,都感到欣慰。
可惜當「火遮眼」看到女兒擦傷腳,便「火都來了」。她即時打電話給校長問罪,責罵學校沒有好好控制體能課的秩序。另外,她又要索取孩子A父母的電話,希望他們向她和女兒公開道歉,並作出金錢賠償。當孩子A父母得悉「火遮眼」的要求後,也都「火」起來,決定翌日「以火攻火」。
第二日,「火遮眼」親自帶小女兒上學,在學校門口等待孩子A父母。當對方來了,旋即罵戰:在旁的校長和老師很難將雙方分開。當他們考慮報警之際,小孩A和「火遮眼」的女兒突然痛哭起來,嗚咽地說:「是我們做錯,我們以後不敢了!」在場其他小朋友也都哭起來。
我和大家分享這事要說明:小朋友的世界很簡單,當他們得悉到原因或事情的真相,很容易忘記過去,繼續向前。相反,家長有時反而會為「爭取」而「爭取」。像「火遮眼」般,她要爭取的究竟是甚麼?是一時之氣?還是女兒的快樂?我想不會是後者。最令人痛心是,當小孩看到成人對罵,往往把責任「攬晒上身」,認定是自己做錯。
黃國成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
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