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私小賣身契 還可到官、津小學 叩門 ?
精警的地方是家長於這條問題中,問出幾個大道理。未講幾個大道理前,先解答家長的問題。我對家長說:「你遲些當然可以到心儀官、津小學 叩門 啦,因為香港正在實行九年強迫免費教育,你的孩子是在香港出生的,應該可以去心儀學校 叩門 。」
「如果我鴻運當頭,孩子被心儀學校取錄,我從哪裏拿到讀公營學校的派位證呢?」家長問。
「你去教育局派給你孩子那間小學!」我答。
「我已經在私立小學簽署放棄統一派位的文件,而我又相信私小會將這文件交給教育局,教育局看了這文件,應該停止孩子的統一派位的,為甚麼你認為教育局仍然會派一個公營學位給我的孩子呢?」家長「據理力爭」。
「我曾經問過教育局,他們說簽署的文件是私小與家長的契約,與教育局無關,家長既然沒有向教育局口頭或書面提出申請停止小一入學申請,教育局會照樣給你的孩子派位。」
下頁:趙sir 分析四個大道理
第一個大道理是,只要家長不提出停止小一入學申請,教育局不會停止給孩子派一個公營學位。
第二個大道理是,文件的簽署是私小與家長,不涉及教育局,至於家長是否履行文件之內容,而學校又是否採取行動,那是家長與學校之事。
講完兩個大道理家長繼續問。
「是否我取了派位證,把該證交給成功 叩門 學校,便算大功告成?」家長問。
「理論上是,實際上你還要向私小交代!因為你簽了一分合約文件。」我答。
「應該怎樣交代?私立小學會否告我?」家長問。
「你至少要去學校取消你的註冊,把學位交回小學,讓學校不會因你這一次行動招致損失!」
「你是說如果我交了註冊費、學費或其他費用,應該不能取回了!因為我沒有履行合約!」
「對,如果學校再收不到學生,可能要你賠償損失,不過,大部分小學都十分大方,很少這樣做!」
第三個大道理是,私小與直資小學不同,家長接受了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但私小不同,因私小沒有接受政府資助,而指引又沒有說明不派學位,所以接受私小學位,教育局仍會派公營學位給孩子。
第四個大道理是,若然與私小簽署文件,又發覺獲派的官、津小學不符理想, 叩門 又不成功,想取回私立學位,食回頭草,便難得很了!所以,家長在與私小簽署文件時,要三思!
趙榮德
前喇沙書院副校長,現任社工註冊部紀律委員會會員,香港輔導教師協會榮譽顧問。曾任教育局家庭與學校事宜委員會副主席,熟識香港教育及香港升學制度,同時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之客席講師,亦為升學指南作家,現有著作多達廿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