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郁手郁腳及時教 制止暴力行為
撰文︰Irene
圖片︰Thinkstock、新傳媒資料室
以說話代替暴力
對於幼兒動手動腳的行為,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慈慧幼苗中心教育主任(資深註冊社工)李淑輝姑娘表示︰「1歲多的幼兒通常由於大小肌肉及手眼不協調,並非存心要動手動腳;至於2、3歲幼兒動手動腳,很大機會是情緒及訊息表達,例如最常見被其他小朋友搶去玩具,他會推開別人,其實他只是想取回玩具,我們稱這種行為是『不當行為』。」她續指,那何謂不對?舉例小朋友在公園跑沒問題,但在圖書館跑大家便覺得不妥當,他們只是在不適當時候做不適當的事情。「如果小朋友遇到危險而推開別人,其實是沒有錯,只是他不明白這種情緒表達,在一些情況下是帶有攻擊性的,家長要教導小朋友應用說話表達代替攻擊性行為。」
4件事家長不要做
最常見小朋友的不當行為,包括打人、推人、踢人、咬人、扯頭髮等肢體動作。遇上小朋友動手動腳,父母都很心急想知道應如何制止,李姑娘反而先請家長不要做以下行為︰
× 即時責罵孩子
父母見到小朋友打人的舉動,必然很生氣繼而即時指責孩子。父母首先要先制止孩子的行為,但不要二話不說便破口大罵,否則更容易牽動孩子的負面情緒,造成反效果,不是孩子喊得更厲害,就是更大力出手攻擊對方或父母。
× 要孩子解釋
「為甚麼推人?」父母劈頭一句總是要孩子解釋,同樣道理,孩子正處於負面的情緒當中,要他解釋自己的行為實在很難辦到。大腦是理性區域,心房則是情緒區域,小朋友心理上仍在不穩定的狀態,大腦亦難以運作,於是「忠言逆耳」,父母的說話他完全聽不進耳。故要先處理孩子的「心」,再做「腦」的工作。
× 父母即時解釋
要小朋友解釋他的行為,他即時做不到,相反父母向小朋友解釋他行為的不當,他亦接收不到。當下孩子只困於憤怒的情緒中,無論父母如何向他理性說明亦失效,因此毋須花時間與孩子解釋。
× 以手還手
「哪隻手打人?伸出來!」這句說話熟口熟面,我們不時會從父母的口中聽到。有家長知道孩子出手打人,會以同樣方法懲罰孩子。小朋友情緒波動下,父母還是不要道德批判,以免更牽動孩子的負面情緒。
大小孩子處理法不同
李姑娘表示不論孩子的年紀,只要父母見到他攻擊人便要立即阻止,繼而將他獨處,最重要非懲罰他,而是要他冷靜下來。她不同意父母稱之為「naughty corner」,卻是一個冷靜區。她建議父母參考以下做法︰
√ 在父母視線範圍內,讓2至3歲幼兒處於冷靜區,待他停止哭鬧後冷靜約一分鐘。之後父母可過去稱讚孩子能夠安靜下來,繼而要他做出正確行為,如向受攻擊的對象道歉、收拾玩具。
√ 年紀稍大的兒童讓他們冷靜3至5分鐘,過程中父母毋須向他們講道理,否則父母的情緒亦容易被牽動。待孩子冷靜下來後,父母可表現對孩子感受的理解︰「我明白你被人搶玩具很憤怒,但媽媽見到你打人也不高興……」之後讓孩子解釋他的行為,父母亦可從中了解事件的始末,再向小朋友說明後果,如打人就沒收玩具、玩具損壞後不會再買新的,令小朋友學會承擔後果。
√ 孩子冷靜過後,父母要跟孩子解釋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法,如猜包剪揼決定誰先玩玩具,再輪流玩。所謂「經一事長一智」,孩子下次遇到同樣情況便知道不應動手,否則又會重施故技。